產能過剩困擾中國維C藥企 美國紐約東區聯邦法院上個月對維生素C反壟斷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河北維爾康制藥有限公司和華北制藥集團公司賠償1.533億美元,約合10億元人民幣。面對天價罰單,華北制藥集團公司近日宣稱,該判決有悖事實和公正,該公司不是也從來不是維生素C分會的成員,且從未涉及本案中的有關行為,因此不應該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將通過合法手段堅決維護正當權益。 維生素C是食品、藥品和飼料的重要原料,此前一直為瑞士制藥巨頭羅氏所壟斷。2000年之后,我國迅速成為國際維C市場上的主力軍。為了避免價格戰導致歐盟和美國反傾銷,2001年12月,醫保商會組織國內4家主要維生素C生產企業開會,強制達成了維生素C出口數量和最低限價的協議。 2005年1月,美國動物科學產品公司和Ranis公司等原告在美國法院提起訴訟,指控河北維爾康制藥有限公司、江蘇江山制藥有限公司、東北制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石家莊制藥集團維生藥業有限公司通過開會協商定價及限產等方式操縱出口美國維生素C價格,違反了美國的反壟斷法。 之后,美國原告又陸續將石家莊制藥集團維生藥業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中國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維爾康制藥有限公司的關聯公司華北制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華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華北制藥進出口有限公司追加為被告。 江山制藥、東北制藥、石藥集團因為官司耗費巨大,先后和美國原告達成了賠償3400萬美元的和解協議。 2008年4月,美國原告修改起訴狀,華北制藥集團公司正式被列為被告之一。 據了解,原告所謂的開會定價及限產行為,事實上是指中國政府通過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以當時的“出口預核簽章制度”對維生素C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當時中國正處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渡期,旨在協助政府維持一個健康的維生素C行業,防止企業出現價格扭曲的惡性競爭。其實,所有主權國家或地區(包括美國)都對部分私有個體和產業實施符合其利益的各種監管,中國政府對維C的出口監管也別無二致。 中國醫藥保健品商會副會長許銘對此表示,這次美國法院判決價格壟斷,可能下次則會因為低價格而判
《中國科學報》為應對美國“天價罰單”,華北制藥表示將堅決維護自身正當權益
發布時間:2013-04-10 00:00:00 來源: 編輯: 0次瀏覽